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买方)备案的 通 知
2024-01-03 09:13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漯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实施细则》(漯科〔2021〕34号)要求,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买方)实行备案制。已入成果转移转化备案库的项目,下一步可以申请省、市财政支持,未经备案的不得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省内外、国
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漯转化、产业化的在漯企业和单位。
二、提交材料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买方)备案表(附件1);
2、已签订合同复印件。
三、备案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前。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项目备案,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按时间要求报市科技局;
2、在漯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到市科技局备案;
3、备案材料可以邮寄,也可以发扫描件(需扫描原件)到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邮箱cgk12345@126.com。
五、联系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0395-3132861
联系人:周 正
地 址:翠华山路99号(名城大厦)1815室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