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漯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总支委员会职权清单
2023-05-23 08:43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来源依据 | 公开范围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备注 | ||
一 | 贯彻执行权 | 1 |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 《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社会 | 会议、文件、网站、公开栏 | 即时 | |
2 | 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部署,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并监督落实。 | 上级部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 单位内部 | 会议、文件、公开栏 | 定期 | |||
二 | 工作领导权 | 3 | 主持党总支日常工作,向党员大会适时通报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负责召集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单位内部 | 会议、文件、公开栏 | 即时 | |
4 | 领导本单位党建工作。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单位内部 | 会议、文件、公开栏 | 即时 | |||
5 | 领导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单位内部 | 会议、文件、公开栏 | 即时 | |||
6 | 配合组织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单位内部 | 会议、文件、公开栏 | 即时 | |||
三 | 集体决策权 | 7 | 讨论研究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远发展规划。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单位内部 | 会议、文件、公开栏 | 定期 | |
8 | 党员队伍发展、建设有关问题决策权。组织党员学习党的重要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决定发展党员,发展党员全程集体领导决定。推荐申报党员个人的荣誉称号。对党员进行监督,受理对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对管理权限内违纪党员的处理,形成决议并上报上级党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批。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处分违反党纪的党员批准权限的具体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 单位内部 | 会议、文件、公开栏 | 定期 | |||
9 | 群团建设有关问题决策权。安排部署群团工作,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干部任用条例》《工会法》 | 单位内部 | 会议、文件、公开栏 | 即时 | |||
10 | 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问题决策权。对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模范机关建设。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 单位内部 | 会议、文件、公开栏 | 即时 | |||
四 | 工作建议权 | 11 | 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单位内部 | 会议、文件、公开栏 | 即时 | |
12 | 对其他本单位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二条 | 单位内部 | 会议、文件、公开栏 | 即时 | |||
五 | 监督检查权 | 13 | 督促检查党支部通过的决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全体党员 | 会议、文件 | 即时 |
中共漯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总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书记职权目录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来源依据 | 备注 | ||
一 |
贯彻 执行权 |
1 |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支委会的决定。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
2 | 执行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各项工作要求。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 |||
二 |
工作 领导权 |
3 | 主持局党总支、党支部全面工作。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
4 | 根据机关总支委、党支部的授权,主持召开所属党员大会。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
5 | 审定上会议题,召集并主持总支、支委会,参与集体研究决定会议事项。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
6 | 主持召开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责任,加强各党支部自身建设。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
7 | 代表局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示重大事项。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
8 | 审定签发以局机关总支名义发出的文件。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
三 |
工作 建议权 |
9 | 列席本单位领导班子(行政班子)会议,代表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
10 | 代表支委对本单位的干部人选、调整提出建议。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
四 |
监督 检查权 |
11 | 督促检查支委通过的决议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督查工作的意见》 | |
12 | 检查指导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